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生态修复补偿方案编制、
验收及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等外委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生态修复补偿方案编制、验收及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等外委项目已审批,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207。
2.2 项目名称: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生态修复补偿方案编制、验收及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等外委项目。
2.3 项目概况
根据“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实施计划,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田湾核电温排水区域及附近滩涂)建设规模2000MWp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涉及海域面积约28110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连云港市海洋资源环境情况、保护对象分布情况等,开展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生态修复补偿方案编制及验收和增值放流效果评估等工作。
2.4 招标内容及服务范围
(1)生态修复补偿方案编制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生态补偿基本原则及目标、工作目标、生态补偿的重点领域、生态补偿具体实施项目、实施年限、保障措施等内容。
(2)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标志放流、跟踪监测和社会调查等方式,收集增殖放流水域渔业生产、资源、环境资料,全面评价增殖放流的综合效果要求,提出优化方案和管理措施。
(3)生态补偿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补偿项目实施结束后30日内协助采购方向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通过后,将验收结果报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协助主管部门和甲方组织专家评审,完善方案和评估报告后向主管部门备案。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5 服务地点:项目所在地。
2.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生态环境或海洋相关专业或水产工程专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项目,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 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11日17:00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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