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基础设施整体维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5-24432408073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基础设施整体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15-24432408073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基础设施整体维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基础设施整体维保项目: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2、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提供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事项须提供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记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9、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11月12日16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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