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法院尹庄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灵宝市人民法院尹庄人民法庭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灵宝市人民法院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宝市人民法院尹庄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LBGZ[2024]349-GC069
3、项目概况:灵宝市人民法院尹庄人民法庭建设项目,位于灵宝市城东产业园区经一路和纬一路交叉口东北地块,规划用地面积4447.64㎡,总建筑面积1030㎡。项目工程、公用工程和总图工程三部分组成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5、招标总投资额:4985070.76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根据《灵人社【2019】28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人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员工)工资证明(函);
3、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承诺书)并提供在本企业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需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在本企业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5、须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6、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自2023年07月以来连续3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8、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 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至少应包含股东信息;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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