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锅炉空气预热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XB-241105
集贤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锅炉空气预热器采购及安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集贤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锅炉空气预热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1.2 采购人:集贤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6最高限价:75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集贤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锅炉空气预热器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2.2实施周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货物到厂,具体安装时间提前一周通知供应商。
2.3服务地点:集贤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厂内。
2.4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许可子项为锅炉A级。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管箱式空气预热器(空气预热器)销售及安装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发票、合同中如无法体现管箱式空气预热器(空气预热器),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等材料)。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其他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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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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