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乌拉山、五原、临河、头道桥、甘其毛都养护作业中心应急库房及屋顶修缮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Z-2024-54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乌拉山、五原、临河、头道桥、甘其毛都养护作业中心应急库房及屋顶修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会议纪要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采购代理为内蒙古汇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乌拉山、五原、临河、头道桥、甘其毛都养护作业中心应急库房及屋顶修缮项目位于乌拉山、五原、临河、头道桥、甘其毛都养护作业中心,对上述养护作业中心的应急库房及屋顶进行修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29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12月9日。缺陷责任期1年。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划分1个合同标段。具体划分如下表:(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标段 | 招标范围 | 计划投资(元) |
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乌拉山、五原、临河、头道桥、甘其毛都养护作业中心应急库房及屋顶修缮项目 | 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乌拉山、五原、临河、头道桥、甘其毛都养护作业中心应急库房及屋顶修缮项目位于乌拉山、五原、临河、头道桥、甘其毛都养护作业中心,对上述养护作业中心的应急库房及屋顶进行修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282352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近 5 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施工项目。
④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本项目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出具的2021年11月至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 询比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2024年11月15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汇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庆丰街南银河路东西城名典G8楼六楼625)按以下要求购买询比文件: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对于已经取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地区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该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3套购买询比文件,同时还需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3份,包括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2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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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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