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仪器设备、器具等计量检定
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仪器设备、器具等计量检定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全过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仪器设备、器具等计量检定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QGCYJY-24-06YC;
3.项目地点:以招标人指定现场为准;
4.招标范围: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仪器设备、器具等计量检定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两年,则提供成立年份起至今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4.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信誉要求:
a.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b.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
c.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书面承诺;
d.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文书类型—判决书及裁定书;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e.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未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发布的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将拒绝其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 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1:00至23:59:59;
2.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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