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维修一厂维修一车间改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财采F-2024-1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维修一厂维修一车间改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8125001)。招标人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本工程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维修一厂维修一车间改建项目,建设地点:山西省吕梁市。包括维修车间和库房,总建筑面积为2236.8㎡,其中:维修车间建筑面积2006.4㎡,地上一层层高为5.7米,二层层高为4.8米,三层层高为4.2米;室内外高差为0.3米,建筑总高度为15.9米,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条形基础,地基处理采用换填不小于2m砂石垫层;库房建筑面积230.4㎡,地上一层层高为3.6米,室内外高差为0.3米,建筑总高度为5.1米,结构形式砖混结构,基础形式为条形基础,地基处理采用换填不小于0.5m砂石垫层。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240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施工地点:汾阳市杏花村镇
6.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7.工程缺陷责任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该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同类项目的业绩。
5.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5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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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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