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中医医院病房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中医医院病房改造项目监理(标段名称)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发改社发〔2024]525号、海发改社发〔2024〕526号、海发改社发〔2024〕118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海口市中医医院病房改造项目监理
2.2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45号(坡巷路2号)海口市中医医院院区内,对住院楼外立面改造,面积为10450平方米;住院楼1-12层改造,面积为13247.84平方米;门诊部1-8层改造,面积为811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院楼建筑立面改造、住院楼和门诊楼内部结构加固、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医用气体工程等。
2.3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海口市金盘路45号海口市中医医院院区内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设备安装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事宜以监理合同为准)
2.5其他说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372824.5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可以同时担任本省(不得跨省担任)2个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时担任2个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每个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理部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中标人出现失信情况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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