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24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24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24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QGCYJY-24-15YC;
3.招标范围: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24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4.交货(含安装调试)期:各标段交货(含安装调试)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质量保证期: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最新的制造安装验收标准与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8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1:序号1.磁力架2套、序号2.电泳仪套装1套、序号3.Qubit荧光分光光度计1套、序号4.凝胶成像仪1套;
标段2:序号1.薄膜雾度仪1台、序号2.厚度仪1台、序号3.薄膜热收缩率测量仪1台;
标段3:序号1.酸性溶剂处理工作站1套、序号2.多气氛温控气溶胶发生仪1套;
标段4:序号1.真空离心浓缩仪1套;
标段5:序号1.大鼠自给药系统(8通道)1套;
标段6:序号1.全自动AMES实验仪1台(套);
标段7:序号1.液体在线近红外仪1台;
标段8:序号1.全自动顶空-气质联用系统1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信誉要求:
a.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b.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
c.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书面承诺;
d.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文书类型—判决书及裁定书;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e.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未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发布的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将拒绝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1:00至23:59:59;
2.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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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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