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杜尔基镇红光村水源地保护与岸坡修复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2024】水利(公开)095号一、招标条件突泉县杜尔基镇红光村水源地保护与岸坡修复工程项目已由突泉县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为突泉县水源地保护与岸坡修复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城镇供水工程结余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由内蒙古轩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资金来源:城镇供水工程结余资金
2.招标控制价:5360400.00元
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6月30日
4.建设地点:突泉县杜尔基镇红光村
5.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达到验收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任务,并按照规定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各1名,安全员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
6.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信誉要求
8.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被拒绝其投标(以“信用中国”(https:///)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网页截图)。
8.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js.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被拒绝其投标。(需提供在该网站上的查询截图)。
8.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查询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体步骤:裁判文书网主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行贿罪;裁判日期:截止日期应为投标截止前内任意一天,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日(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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