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项目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BZY-2024-00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2.2招标文件编号:HBZY-2024-001
2.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招标人提供为期3年的采购代理服务。
本项目拟选择1-2家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采购代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2.4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0元。(由各项目中标/选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支付,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2.5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如遇招标人已委托但尚未完成采购的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服务至相关项目结束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以外,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证明文件。
3.2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需对此项单独作出承诺,无此承诺或者未承诺者投标无效。如涉及国家财税法规、条例、通知等在项目实施期间可以免税的,则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依据性文件。
3.3.未曾在招标人招标等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投标人需对此项单独作出承诺,无此承诺或者未承诺者投标无效。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5投标人与招标人、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记录,以及没有被列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不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相应采购准入限制范围且不在处罚有效期内。
3.8.投标人不在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合作机构黑名单。
3.9.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被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3.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3.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数字化采购平台”注册报名,或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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