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乌兰浩特第一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2024】建设(公开)0203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乌兰浩特第一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已由兴发改社字【2024】2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兴安盟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招标代理公司为兴安盟腾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教学楼及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建设地:乌兰浩特市札萨克图中街西侧,红城北路北侧,乌兰浩特第一中学新校址内;
4.控制价及资金来源:控制价:17103508.23元;教育专项资金。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6.建设工期:2024年12月30日至 2025年9月30日;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评标细则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需在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 65 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连续 6 个月(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新入职人员同时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
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需附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 > ;查询时间为公告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
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质量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投标文件须附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
6.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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