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E03-07-03、E03-07-04、E03-07-05、E03-08-01、E03-08-02地块)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4】17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2024】007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E03-07-03、E03-07-04、E03-07-05地块)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064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市政道路及地下空间ND47路(ED73-EA3南段)、ED73路(NC8-NB3段)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063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E03-08-01、E03-08-02地块)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065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市政道路及地下空间NB3路(ED73-EA3南段)、ED73路(ND63-ND64段)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0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安雄商金融岛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雄安雄商金融岛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E03-07-03、E03-07-04、E03-07-05、E03-08-01、E03-08-02地块)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雄安新区。
2.2项目概况: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金融岛片区,金融岛站枢纽(京雄快线、M1、M2、M5线)上方。本项目宗地面积约206亩,开发用地面积约168亩,集高品质办公、商业和公寓业态于一体,是新区未来的金融核心,整体定位为“国际金融创新集聚区、雄安开放创新活力区”,致力于打造金融科技新高地、金融创新示范区、品质时尚消费空间、枢纽活力商业样板。
本次招标工程总用地面积约84314.75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包括E03-07-03、E03-07-04、E03-07-05、E03-08-01、E03-08-02地块及ND47路(ED73-EA3南段)、ED73路(NC8-NB3段)、NB3路(ED73-EA3南段)、ED73路(ND63-ND64段)市政道路及地下空间。
标段一四至范围:西至城市道路NC8,东至城市道路NB3,北至城市道路EA3南侧路,南至城市道路ED73。
标段二四至范围:西至城市道路NB3,东至城市道路ND64,北至城市道路EA3南侧路,南至城市道路ED73。
(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招标范围:
图纸所示范围及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整个监理服务期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临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临水、临电、临排、办公区、生活区、钢筋加工场、堆土场、材料堆场等)、试桩、土护降工程、临铁保护、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含精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含高低压变配电工程)、燃气工程、抗震工程、减隔震措施、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电梯、室外工程、小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景观绿化工程、景观照明、泛光照明工程、消防工程及其设施设备、人防工程、环境监理、水土保持及配合项目BIM和CIM的数据对接,以及招标人投资建设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配套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及对本项目中所有涉及到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见证检测试样的取样、封样、送检等监理工作职责、义务,并派专人驻场对前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环境监理、水土保持、进度、造价、实名制、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绿色建筑施工、信息化及智能化、数字化运营和信访维稳等进行全方位控制,对合同、信息等进行全面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综合协调、工程变更及洽商审核、工程变更及洽商完工确认、预付款审核、工程进度确认、已完合格工程数量确认、计量计价及进度款审核、过程结算审核(如有)、竣工结算审核、最终结清确认(如有)、认质认价、落实雄安监理区块链系统使用要求及管理要求、竣工验收资料整理交接、保修工程监理及交付阶段查验、房修管理工作等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等法定职责等,其它要求按国家和地方建设工程监理规程执行。
2.4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标段一:E03-07-03地块、E03-07-04地块、E03-07-05地块、ND47路(ED73-EA3南段)、ED73路(NC8-NB3段)监理;
标段二:E03-08-01地块、E03-08-02地块、NB3路(ED73-EA3南段)、ED73路(ND63-ND64段)监理。
2.5工程计划施工工期:本工程工期为1278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8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7标段一合同估算价为:1730万元;标段二合同估算价为:197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应满足下列①②项的要求之一:
①投标人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仅1名,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满足下列①至⑥项的要求:
①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②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③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④近两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一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参与的办公建筑监理业绩(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条件业绩无合同额或工程规模的要求);
⑤在工程建设领域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截图);
⑥自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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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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