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医院病房改造项目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口市人民医院病房改造项目监理 已由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海发改社发〔2024〕542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海口市人民医院病房改造项目监理
2.2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海口市人民医院内,拟对 1#住院大楼三、四层、十至十三层、十七层以及其他楼层的零星病房及卫生间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建筑面积为 20112.1 平方米,修缮幕墙门窗、空调管线及风管,维修一至四层东西侧内外墙、屋顶,购置安装医用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对 8#口腔中心大楼一至六层室外装修进行提升改造,修缮外墙,翻新屋面,改造建筑面积为 7353.65 平方米;对 1#、2#、5#、6#、8#、10#、13#楼消防设备维修更换,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视频监控中心进行改造等。
2.3 项目地点: 位于海口市人民医院内
2.4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全程监理(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范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6 其他说明: 招标控制价:1415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在海南省内(不得跨省)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项目不得超过3个(在监情况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备注:因“信用中国”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已转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03日23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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