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培训讲师资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C2408PQ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培训讲师资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408PQ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采购人拟开展培训讲师资源服务采购,第三方服务商应满足采购人各机构联合行方开展“行司联动客户讲座活动授课”和“行司联动理财经理及以上层级寿险销售技能线上线下培训”的要求。授课主题聚焦资产传承、财税法商、营销技能以及国学、鉴赏等多元化培训及讲座服务。(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成交供应商数量:1-2名。
两家供应商分配使用原则:2家供应商均需提供合作的高级及中级讲师清单,招标人按需在清单内选择合适的讲师进行合作。如库中讲师无法满足采购方需求,供应商应及时配合并更新讲师服务资源。
(1)如2家供应商均可提供同一讲师,则选择单价较低的供应商进行合作;
(2)如2家供应商同一讲师价格相同,则选择本次采购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进行合作;
(3)如所需指定讲师仅挂靠其中一家供应商,则直接选择该供应商进行合作。
(4)采购人每季度将对供应商做出评价,如评价为75分以下供应商甲方有权改变分配原则,若连续两个季度均75分以下,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履行。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按照磋商邀请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以下要求的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3.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的复印件且须同时提供供应商开户银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必须为开具给本项目采购人)。
2.4.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中国银行总行或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负面名单。
2.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6.须提供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2.7.供应商须有能力提供相关货物、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财务状况良好。
2.8.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在培训授课或主题讲座方面,在同一年度,与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及以上层级或银行省级分行及以上层级至少有不同法人主体的不少于50万成交金额的2个中标培训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6日16时00分00秒---2024年12月17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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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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