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动集组列车餐食供应商招标文件(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FZ-2024-003)
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招标人于招标评审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向未中标的竞标人一次性退还竞标保证金(不计息)。
4.竞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冷链餐食生产加工过程中,大米须使用东北五常大米,餐品生产加工所需调味品须使用海天品牌系列或同级别调味品。
5.中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乘务早、午、晚餐,结算标准为早餐6元、午餐10元、晚餐10元,如乘务餐价格有变动须按铁路方执行。
6.中标人须配置冷链餐食专用保温箱30个,小推车10辆、中心温度计等设备设施,合作期内无偿交由河南中原铁道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旅发展分公司管理使用。
7.若招标人在合同期内采购中标人供应商品总额超900万元时(含税),中标人按照采购总金额的1% 比例向招标人进行返利。
8.中标人须缴纳40万元履约保证金,合作期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履约过程中,中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履约,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履约,须至少提前2个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与新餐食供应方进行无缝衔接,保证动车组列车餐食经营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9.中标人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铁路方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列车食品采购合同(国铁示范合同第二批)》及其附件中的相关条款,若中标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4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其它
1.招标人将不负责竞标人竞标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及费用;
2.所有竞标人必须遵守竞标人制定的招标及评审规则;
3.竞标包件挂网两次竞标人数均少于三家的,招标人有权转为公开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确定中标企业。
三、招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餐品报价占70分,资质综合占30分)。餐品报价采取一次报价原则,单品报价不得低于采购限价20%(否则报价作废),报价合计不得高于采购限价合计,报价最低者得70分,次低者得68分,依次类推递减2分;资质综合根据招标规则对竞标方的实际情况评分,最高得30分。(具体评分规则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2.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从2024年12月9日12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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