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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局集团公司宜宾工电段机动车定点维修服务公开招标采购(第1次)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2024-12-09 23:09:09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成都局集团公司宜宾工电段机动车定点维修服务公开招标采购(第1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W-2024-909 )

 

*重要提示: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查看《关于开展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按照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1.招标条件

受宜宾工电段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宜宾工电段机动车定点维修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投标公司通过公开竞标,对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工电段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及年审等进行承揽(车型为中型客车、皮卡车、货车、商务车、越野车、轿车等)。定点维修区域为宜宾片区,期限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自愿,可续签合同,续签年限不得超过3年。本项目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包件1:具备机动车二类维修及以上维修(含中型客车维修、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资质。具备《营业执照》、《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场所符合环保要求。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须提供近2年(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2.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由投标人自身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有不少于三个机动车维保类服务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一份合同周期算一个业绩)。

3.3.2履约情况良好,须提供由被服务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3.4.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须提供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5.2维修设施、设备不少于2个升降架、1条地沟(包括替代设备)、1个烤漆房、1个轮胎动平衡检测仪、1个四轮定位、1台电脑检测仪(解码器)。投标时提供以上设备实地照片等证明材料。

3.5.3应急救援时(宜宾主城内),能2小时到达救援现场,并能24小时提供服务(须提供书面承诺)。

3.5.4能提供车辆洗车服务。

3.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请投标人通过(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4年12月9日23时00分起至12月14日23时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成功后在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附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216523349@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5.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5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5.3条款要求的,无法参与后续投标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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