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分公司宣传及企业文化物品加工定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411PT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新疆分公司宣传及企业文化物品加工定作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411PT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根据业务需求,分公司拟计划组织开展中国石油测井新疆分公司宣传及企业文化物品加工定作项目签订工作。预算金额为84.5万元(不含税),最终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包: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谈判。
(2)财务要求: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响应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表及承诺函)
(3)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截图)。③承诺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函)④谈判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提供“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站截图)⑤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列入黑名单的。(提供“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站截图)
(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组织机构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3.2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16时00分00秒---2024年12月20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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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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