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接入系统等涉网部分服务及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440CITC739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接入系统等涉网部分服务及咨询项目,招标人为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现有自备电厂装机容量为2×135MW,燃煤自备电厂机组最小技术出力为额定功率的60%,即162MW,自备电厂的调峰空间为108MW。按《内蒙古自治区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相关要求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自备电厂调峰空间为108MW,本项目按108MW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建75MW风电,33MW/41.25MWp光伏,16.2MW/32.4MWh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中盐化工场内两座220kV变电站无110kV电压等级,考虑扩建一个220kV间隔,用于风光储一体化项目接入,风光储一体化项目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新建一回220kV线路送至中盐化工场内220kV变电站内(约13KM)。 2.2招标范围:接入系统设计及评审、一体化调控平台专题研究及评审、无功补偿专题研究及评审、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专题研究及评审、并网服务、涉网试验等涉网相关工作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与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电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文件;发售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下午16:30至2025年1月9日下午16:30,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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