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KAALT—W1002
三、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遴选确定2家副食品供应商,主要负责为招标人所属配餐中心提供为期1年的肉类、水产、果蔬、蛋奶、豆制品和调料干货类等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
第一包成交供应商提供肉类、水产、米面油、调料等副食品;
第二包成交供应商提供蔬菜、水果、鸡蛋、牛奶及其制品。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供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按照招标人下达的采购计划分批次送货,送货地点为合同指定的送货地点。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幼儿园幼儿1008名,每天伙食费25元/人,教职工210名,每天伙食费30元/人,具体预算金额根据幼儿及教职工出勤情况决定。
3.本项目分2个标包,2个包兼投不兼中,每个标包确定1家投标人中标。
四、包1、包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五、包1、包2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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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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