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城市管理局洛阳市涧西区周山大道区域亮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洛涧公开-2024-3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涧西区城市管理局洛阳市涧西区周山大道区域亮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洛涧公开-2024-3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涧西区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洛阳市涧西区城市管理局洛阳市涧西区周山大道区域亮化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3D 互动投影灯(含配套灯杆)、激光灯、导光板灯、灯串、地埋灯、动态灯、全彩激光萤火虫投影灯、投光灯、洗墙灯、抱树灯、LED 透明格栅互动屏、配电箱、电缆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5日00时00分00秒---2024年12月31日23时59分59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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