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1522002024123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已由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乌发改审发字[2024]5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兰浩特市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地方本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给水管线804米,给水土方4221.6m³,污水管线(塑料管)189m、(混凝土管)15m,污水土方5202.25m³,明渠挖方480m³、回填方480m³,绿化工程清除地被植物1907㎡、原有杨树挖除1140株,栽植乔木420株、树木支撑架1151株及泵站相关建设及设备;其余详见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址:乌兰浩特市新桥东街。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2025年05月01日-2025年07月30日
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16.483312万元。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同时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投标文件须附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
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市政质量负责人1名;市政施工员1名、市政质量员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和“”();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 >;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牵头人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下载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需办理CA锁。
注: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6.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7日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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