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人保财险福建泉州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47-2461SCCZC785/02)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福建泉州分公司”)根据入围结果与入围供应商签署。现委托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福建泉州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商采购项目第02包 泉州县区(第二次)
1.2 采购范围:本包件入围3家供应商,提供周期为1年的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且不限于维修作业、故障施救、日常保养、轮胎电池更换等,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项目性质:服务。
1.5 服务地点:泉州县区域,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磋商当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不少于3个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具有为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协议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协议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9 供应商应具备汽车维修资质,须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备案查询截图)复印件。
2.10 供应商须承诺在本包件服务地点范围内提供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14日,08: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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