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企业地址稽查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企业地址稽查服务项目的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 自筹 ,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2.1 本次采购内容: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企业地址稽查服务。
2.2 服务期限:一年,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入围家数:N-2家且最多不超过2家,N为合格投标人数量。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3.2 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 企业经营状态良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日期须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审查近三年财务报表,考量营收规模、盈利情况和资产负债情况等指标。
(5) 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具备必须的生产经营设施及相应的业绩,有充足的技术人员力量和经营管理经验,具有能提供招标人所需产品、产品服务及相关售后服务能力。
(6) 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7) 投标人须承诺近两年(2022年起至今,以准入时间为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及旗下子公司的营业总收入,不超过投标人营业总收入的70%。
(8) 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保密能力和业务连续性保障机制。
(9) 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起至今)未在服务领域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2021年12月1日起至今)内全国范围内与金融行业合作的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案例至少1例。
3.4 其他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月2日9:30到2025年1月6日16:30(北京时间)
4.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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