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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特巡警大队营区及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暂估价部分)(一)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31 20:15:14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容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特巡警大队营区及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已  由 容城县改革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容城县改革发展局关于容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 心、特巡警大队营区及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容改发投字【2023】70号 (批文名 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容城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容城县公安局、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雄安中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容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特巡警大队营区 及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暂估价部分)(一) 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二次)  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容城县永贵北大街与豪丹路交叉口东北侧 。项目南侧为豪丹路,北侧为职教中心规划用地,东侧为疾控中心规划用地,西侧为城市公园规划用地,东北侧为高速公路办公楼规划用地  。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17452.89平方米(约26.18亩),总建筑面积261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9050平 方米,地下面积7050平方米 。主要建设执法办案中心、特巡警大队营区、交警队业务用房、人防设施, 同时建设场地内道路、绿地、地面停车位等附属设施。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

第四标段:给排水工程设备料采购,热泵热水机组。

第五标段:通风空调工程设备采购,热回收新风机组。

第六标段:室外工程景观工程材料采购,交警队外办公大门。

2.4. 第四标段至第六标段各标段,质量标准:合格。

2.5. 第四标段至第六标段各标段,交货期: 自接到招标人交货通知起15日内完成交货,交货地点: 由招标人在招标结束后提供具体地点(区域地点为容城县城区内) ,质保期: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至少2年 。 

2.6. 项目总投资:25200.63万元。

2.7. 招标范围: 第四标段至第六标段各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材料清单,包括设备等的购置及调试等工作内容 ,  因现场特殊原因造成的分体式安装等内容需分段组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各标段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业绩最低要求:  /  

(3)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 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 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 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 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 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 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 备投标;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g.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h.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i.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j.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 人;

k.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 系;

l.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m.投标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n.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o.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p.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q.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 )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r.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s.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 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t.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 ”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u.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 准);


v.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w.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 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 ”第②项修改为本条) ;

x.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 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y.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 ”网站 ( www.creditchina. 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

z.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且在限制投 标期内的投标人;

A.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 相关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 性为“骗取中标 ”或“严重违约 ”或“重大监理质量 ”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第0项修改为本条);

B.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 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 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 ”第⑤项修改为本条) 。

C. 以上 w、x、y、z、A、B与招标公告“信誉要求 ”不一致的, 以 w、x、y、z、A、B条要求为准 。

D.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 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

E.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 ”网站( )公布的行政 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 ”网站( )公布的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第S项修改为本条)。

F.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 。(本条 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 ”网站(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名单 ”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第U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 , 接受社会监督 。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 情形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 、谁举证 ”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 ”在“投诉与答复 ”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7)其他要求:

1.第四标段至第六标段: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应提供制造商开具的唯一授权书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货物同一标段内所 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

2.各投标单位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在本次招标中同时参与3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4、5、6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 后续标段中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按名次顺序递补推荐。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01 00:00:00 至 2025-01-22 09:29:59 (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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