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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保险合同准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3 17:23:14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保险合同准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24-03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保险合同准则采购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3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2.4项目概况:国家财政部于2020 年12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下称“新保险合同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

2.5招标范围:新保险合同准则咨询与实施的采购,包含准则的解读和落实会计政策,完善计量模型,设计会计流程及制度,形成完善的核算体系和披露规则等,以同时满足新准则要求和公司内部管理要求,并完成新准则的系统实施落地工作。

2.6 服务期限:2027年12月31日。

2.7 项目类别:货物。

2.8项目概算:9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国内财险公司的新保险合同准则系统实施服务项目(系统实施范围至少包含数据平台或计量平台或费用分摊或会计引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首页、范围页和签字盖章页)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允许分包,但分包商不得再次分包。

3.4.1如对财务精算咨询服务进行分包的,同一分包商最多参与2个投标主体。初步评审后,若发现不同投标人的财务精算咨询服务分包商为同一单位,且该分包商参与的投标主体不超过2个,则这2个投标人均将进入详细评审阶段。若超过2个,则根据投标报价的由低到高顺序确定前2个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2 无论投标人是否选择分包,均需对新准则的系统实施落地工作进行兜底,确保招标人不晚于要求时间完成新准则上线,并确保经系统出具的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等新准则结果得到监管机构和外部审计机构的认可,投标时应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日17时00分至2025年1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平台使用费每标段500元,平台使用费一经支付,概不退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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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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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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