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福建省立医院金山院区三期工程材料检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0624-241364326C
受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的委托,对福建省立医院金山院区三期工程材料检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内容和范围:检测服务的主要内容包含建筑材料检测、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幕墙门窗检测、防雷接地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节能检测及现场相关检测等。具体详见检测清单。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工程完工所有检测服务内容完成,并将全部成果交招标人验收合格为止,确保检测工作满足项目进度需求。
3.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875000元(含税);
4.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4.3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应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如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5投标人若为省外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提交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备案证书复印件。
4.6(1)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和工程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或建设工程检测试验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2)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和工程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或建设工程检测试验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说明:以上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凭证。投标人按上述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配备人员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按规定提交资料或配备人员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7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须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8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质量检测(至少包含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或见证取样检测)业绩。
4.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办法:
5.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1月3日20时00分起至2025年1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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