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机务段2025年设备设施委外维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W-202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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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机务段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机务段2025年设备设施委外维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项目,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为及时补强段因技术能力不足、缺乏相关资质等原因,无法有效开展相关设备设施维修、维保、监测、检定等等工作短板,对智能电器及通用设备维修等23个项目进行业务外包,由具备相关能力、资质等条件的企业,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维修、维保、监测、检定等服务。
本次采购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采购项目明细表(见附件2)。
3.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
第1包智能电器及通用设备委外维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第2包数字设备委外维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3包工具、计量器具委外维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4包通用量具委外检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具有有效的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资质证书,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具有有效的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MA)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是经省级(直辖市)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布授权,准予进行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并须提供授权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5包电梯委外维保: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维修),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强制驱动载货电梯、杂物电梯等,许可参数小于6m/s。
第6包空压机委外维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7包起重设备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起重机械制造类(含安装、修理、改造等)B级及以上)。
第8包公铁两用车、叉车、电瓶车、柴油发电机机组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9包高压油泵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0包数控机床委外维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1包不落轮车床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2包轮对及受电弓动态检测系统委外标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3包化验设备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4包股道自动化系统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5包机务专用试验设备(各板卡、电子板、模块、变频器、显示器、采集器、传感器等)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6包大型水管路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
第17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排放废气检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具备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领域:环境监测领域,检测产品/类别包含环境空气和废气)且纳入省级或国家环保部门颁布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名录,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第18包PHM车轮检测系统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9包AEI车号设备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20包普速出退勤一体机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21包EOAS分析系统及动车出退勤一体机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22包联动分析系统转储设备委外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23包信息设备、拼接屏委外维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维修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财务要求
第1包智能电器及通用设备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2包数字设备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3包工具、计量器具委外维修 :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4包通用量具委外检定: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5包电梯委外维保: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6包空压机委外维保: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7包起重设备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8包公铁两用车、叉车、电瓶车、柴油发电机机组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9包高压油泵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10包数控机床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11包不落轮车床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12包轮对及受电弓动态检测系统委外标定: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13包化验设备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14包股道自动化系统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15包机务专用试验设备(各板卡、电子板、模块、变频器、显示器、采集器、传感器等)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16包大型水管路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17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排放废气进行检测业务外包: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18包PHM车轮检测系统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19包AEI车号设备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20包普速出退勤一体机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21包EOAS分析系统及动车出退勤一体机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22包联动分析系统转储设备委外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第23包信息设备、拼接屏委外维修:投标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三)业绩要求:
第1包智能电器及通用设备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2包数字设备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3包工具、计量器具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4包通用量具委外检定: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5包电梯委外维保: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保),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6包空压机委外维保: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保),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7包起重设备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8包公铁两用车、叉车、电瓶车、柴油发电机机组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9包高压油泵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10包数控机床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11包不落轮车床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2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12包轮对及受电弓动态检测系统委外标定: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13包化验设备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14包股道自动化系统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15包机务专用试验设备(各板卡、电子板、模块、变频器、显示器、采集器、传感器等)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16包大型水管路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17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排放废气进行检测业务外包: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同类服务的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18包PHM车轮检测系统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19包AEI车号设备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20包普速出退勤一体机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21包EOAS分析系统及动车出退勤一体机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22包联动分析系统转储设备委外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第23包信息设备、拼接屏委外维修: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含新造或维修),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四)信誉要求
1.对所有包件的要求:
⑴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⑶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⑷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分别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2.对单独包件的另行要求:
第7包起重设备委外维修: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未被集团公司因维修质量、安全问题等情况通报的承诺。
第8包公铁两用车、叉车、电瓶车、柴油发电机机组委外维修: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未被集团公司维修质量、安全问题等情况通报的承诺。
(五)其他要求:
(1)报价人须具有承接所投包件的服务能力,提供拟投入本包件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须在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报价。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
4.2采购文件发售期:采购文件从2025年01月03日23时00分起至2025年01月08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