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甲醇基地配套道路一期纬六街(纬五街排水)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蒙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由兴发改投字(2024)2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代理公司为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道路工程、交通标志及标线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
2.2工程建设地: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2.3招标控制价及资金来源:招标控制价:34249770元;资金来源:自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5计划建设工期:2025年04月01 日至2026年08月30日,共516日历天;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评标细则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需在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②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④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下载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需办理CA锁;⑤如果不是联合体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https://)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s://),需附在该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提供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 > ;查询时间为公告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加盖公章。
3.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市政专业施工员1名、市政专业质量负责人1名,市政专业质量员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若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员证书,须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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