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铁工业装备有限公司新疆新铁轨道制品有限公司试验设备(轨枕生产用))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XTGYCG-2025-015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新疆新铁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现就新疆新铁轨道制品有限公司试验设备(轨枕生产用)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总价最高限价(元) |
1 | 试验设备(轨枕生产用) | 详见询价文件 | 详见询价文件 | 213300.00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经销商或代理商;
3.2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照须在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
3.3 投标人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投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总价10%。
3.5 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
3.6 报价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3.7 报价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1月13日18时30分 至 2025年01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平台,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4.3 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 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8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 供应商可登陆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6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