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财务共享中心设备设施补强设备公开招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2024-550-GZ-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财务共享中心设备设施补强设备公开招标(二次)公告招标人为上局-(招标代理)上铁物资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财务共享中心设备设施补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设备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
3.1.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2022-2023年);
3.1.3其他要求:
3.1.3.1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无线流媒体网关、LED显示屏原厂商出具的项目授权函(须加盖原厂公章),其他设备可外购;
3.1.3.2网络交换机、核心交换机、接入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上网审计设备须为国产设备,关键芯片国产化,芯片包括但不限于CPU、交换,提供由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PU、交换芯片国产化检测报告;网络交换机、核心交换机、接入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提供工信部入网许可证;
3.1.3.3路局电视电话会议主机投标产品(高清视频会议终端)须接入既有MCU(中兴)的平台。
3.1.4履约信用:投标人不得存在: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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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平台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4日 16:00至2025年1月20日 16: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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