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中心城区智慧停车信息化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信县中心城区智慧停车信息化项目(二期),已由崇信县发改局以崇发改项目【2024】78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崇信县公刘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安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崇信县中心城区智慧停车信息化项目(二期)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崇信县城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崇信县中心城区智慧停车信息化项目(二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3.项目总投资:第一标段:283.885984万元;第二标段:243.266864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计划工期:总工期10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选择两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第二标段: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专业(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专业指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0日(00时00分00秒至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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