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安检机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委托,就其安检机采购项目采用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投标人。本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安检机采购项目
2.2 磋商内容:投标人须提供6台安检机(4台中型安检机、2台小型安检机)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注: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同一投标人所供的上述设备须为同一制造商生产。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取得拟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和拟投产品制造商不少于两年售后服务承诺书(同一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
3.3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即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截图,或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3.6 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2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4.2 获取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大厦8楼801室)。
4.3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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