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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铁路物流中心2025年管内部分货场装卸业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2025-01-21 13:01:5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铁路物流中心2025年管内部分货场装卸业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WLZXBWB-2025-1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呼和浩特铁路物流中心现就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铁路物流中心2025年管内部分货场装卸业务外包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2。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投标方应配备装卸安全、技术、设备、业务等管理人员,具有与承揽装卸业务相适应的作业人员队伍,并有完善的培训记录,作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 4.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税务局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的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的证明、近一年企业财务报表和缴税凭证(以上资料全部为复印件且加盖公章)及银行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 5.从事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需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特种设备登记注册证明、安全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提供的特种设备的操作证必须与采购方(货场)装卸货物品类所需特种设备相匹配,自备的特种设备必须年检合格。 6.有适应铁路货场作业的相关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现场检查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装卸岗位作业指导书等。 7.提供不少于两年以上在铁路货场从事过装卸作业的证明。 8.投标单位与装卸作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有效,并提供2023年、2024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加盖当地社会保险缴费部门证明印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火车站西街水电段院内南楼104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5年1月21日12时00分起至2025年1月24日12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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