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绍兴华鑫二次危废委外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Z-17-04A-2025-D-E01569)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绍兴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绍兴华鑫二次危废委外处置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9,495,000元。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范围:二次危废处置量约8120吨(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据实结算);本次招标需求数量为预估量,单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运费、报批费用、检测费、税费等),价格评审时以本项目预估量计算总价进行评审,项目执行时以每批次转出量对入围供应商询价,按(中标单价与询价单价较低者)×实际转出量进行结算。实际转出量根据招标人生产计划确定,可能减少或增加,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采购量;
标段名称 | 标段信息 | 预估需求量 | 标段最高限价(元) |
标段1 | 第一标段3291500元 | 3270吨 | 3291500 |
标段2 | 第一标段5896000元 | 4700吨 | 5896000 |
标段3 | 第一标段307500元 | 150吨 | 307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投标,在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除招标文件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且投标文件有明确区分所有备选投标方案的外,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的方式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方式相匹配(需要综合利用资质);注: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HW18,小编码包含772-003-18)。
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 2)若投标人不具有危险废物运输相关资质,可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工作,但须提供所委托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招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信誉承诺书);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誉承诺书); 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3个。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2日 12:00 -- 2025年02月14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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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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