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车辆段厂区景观提升改造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5-026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辆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厂区景观提升改造施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需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二级或以上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劳动合同、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5、供应商或其提供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供应商所提供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供应商或其提供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6、投标单位需提供2020年至2022年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公章。
7、投标单位必须在报价前对现场进行实际勘察,了解招标项目施工范围及相关要求,制定可行性方案。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包头西车辆段开具的盖章确认的现场鉴定证明。本次招标采取集中踏勘的方式,便于采购方统一告知招标项目的施工范围及要求。投标人现场勘察前,需与采购单位单位联系,确定踏勘时间。(包头西车辆段联系人及电话:李海涛,13337190505)。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汇信公司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1 月 23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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