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1-23 17: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村镇2016-07、08、09、10号及周边地块综合性社区项目(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项目编号:lszw20250123001)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412-469028-04-01-814415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自筹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范围和建设内容包括新村镇2016-07、08、09、10号地块、相邻地块、配套新村邻里便民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周边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打造集住宅、商业、配套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其中,新村镇2016-07、08、09、10号地块4宗地总用地面积10.76万㎡(161.47 亩),总计容建筑面积25万㎡,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24.1万㎡,商业计容建筑面积0.9万㎡;相邻地块用地面积14217.34㎡(21.33亩),总计容建筑面积27989㎡,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9496㎡,商业计容建筑面积18493㎡。(最终以规划部门批复的用地规划条件及设计方案指标为准)。招标控制价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144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新村镇2016-07、08、09、10号及周边地块综合性社区项目(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标段编号: lszw20250123001001;标段类型: 其他;控制价: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以签订的《新村镇2016-07、08、09、10号及周边地块综合性社区项目(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约定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2.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为固定服务费率合同,可销售物业委托管理服务费投标上限费率为2.5%。(最终合同支付金额以最终实现的销售回款额、销售均价等合同约定的因素为计算基数乘以投标费率) 2.8计划工期(服务期):项目总体开发建设周期暂定为项目总体开发建设周期暂定为48个月(以首批施工许可证领取之日起开始计算至物业最后分期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具备交付条件为止),如项目分期开发,每期启动以招标人(业主)书面通知为准。开发委托管理服务期限至项目最后一期集中交付满6个月,且项目已销售面积达到地上可销售面积的90%(招标人保留物业计入已销售面积)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完成备案的单位(咨询专业包含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一级(含)以上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 (3)具有与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体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以上任意一种即可)。3.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3.4能严格遵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社会领域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项目代管制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2021)42号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5年01月24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2月06日 23时59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新村镇2016-07、08、09、10号及周边地块综合性社区项目(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村镇2016-07、08、09、10号及周边地块综合性社区项目(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项目编号:lszw20250123001)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412-469028-04-01-814415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自筹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范围和建设内容包括新村镇2016-07、08、09、10号地块、相邻地块、配套新村邻里便民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周边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打造集住宅、商业、配套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其中,新村镇2016-07、08、09、10号地块4宗地总用地面积10.76万㎡(161.47 亩),总计容建筑面积25万㎡,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24.1万㎡,商业计容建筑面积0.9万㎡;相邻地块用地面积14217.34㎡(21.33亩),总计容建筑面积27989㎡,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9496㎡,商业计容建筑面积18493㎡。(最终以规划部门批复的用地规划条件及设计方案指标为准)。招标控制价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144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新村镇2016-07、08、09、10号及周边地块综合性社区项目(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标段编号: lszw20250123001001;标段类型: 其他;控制价: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以签订的《新村镇2016-07、08、09、10号及周边地块综合性社区项目(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约定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2.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为固定服务费率合同,可销售物业委托管理服务费投标上限费率为2.5%。(最终合同支付金额以最终实现的销售回款额、销售均价等合同约定的因素为计算基数乘以投标费率) 2.8计划工期(服务期):项目总体开发建设周期暂定为项目总体开发建设周期暂定为48个月(以首批施工许可证领取之日起开始计算至物业最后分期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具备交付条件为止),如项目分期开发,每期启动以招标人(业主)书面通知为准。开发委托管理服务期限至项目最后一期集中交付满6个月,且项目已销售面积达到地上可销售面积的90%(招标人保留物业计入已销售面积)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完成备案的单位(咨询专业包含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一级(含)以上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 (3)具有与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体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以上任意一种即可)。3.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3.4能严格遵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社会领域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项目代管制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2021)42号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5年01月24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2月06日 23时59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新村镇2016-07、08、09、10号及周边地块综合性社区项目(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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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