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河滩中心卫生院综合楼灾后重建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东乡县河滩中心卫生院综合楼灾后重建项目,已由东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乡县河滩中心卫生院综合楼灾后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县发改 [2024]201号)、东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东乡县河滩中心卫生院综合楼灾后重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东住建发 [2025]7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乡县河滩中心卫生院综合楼灾后重建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东乡县河滩中心卫生院综合楼灾后重建项目
2.建设单位:东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3.建设地点:东乡县河滩镇
4.资金来源:红十字会捐赠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5.概算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260.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119.5万元
6.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558.76平方米,其中原有建筑面积1260平方米(保留), 新建建筑面积2298.76平方米。新建建筑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其中地下一层高4.8米,地上一层高3.9米,二层、三层均为3.6米,建筑高度13.25 米;地上一层为两个功能分区,包括:门诊检查、挂号收费、取药、药房、五官科、外科、全科诊室、及药品库、采血化验、妇科检查、彩超检查等功能用房;二层为病房区、护士站、护士值班室等用房;三层为内部职工办公室、大小会议室、病房区等功能用房(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7.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3月20日--- 2025年8月16日
8.标段划分:/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造价师1人、机械员 1人、材料员1 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建筑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信誉状况:信誉良好。
5、投标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名单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查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6、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7、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查询。
8、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评标委员会。
9、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6日18时至2025年1月31日18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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