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海油工程-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终端详细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EPC)工程工艺厂工程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13日 09时0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19日 09时00分
原澄清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10日 23时59分
变更后澄清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16日 23时59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终端详细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EPC)工程工艺厂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终端详细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EPC)工程工艺厂工程
项目概况
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位于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内,龙港区与连山区交界处,占地面积约286.45亩。迁建项目将新建1套处理能力为150×104m3/d天然气处理装置,1套处理能力为24m3/d乙二醇再生装置,1套处理能力为465.6t/d凝析油稳定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所在地
辽宁省/锦州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终端详细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EPC)工程工艺厂工程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GC-GK-8456/01
发标日期
2025年01月03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6年3月8日(根据项目进展调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包含不限于天然气分离理厂工艺厂区内除围墙、道路、挡土墙、护坡、综合地下管网、框架建筑、水池、碎石铺砌、花砖铺砌外的所有工作,包括基础承台、管廊、地面硬化、结构、储罐、管道、电气、仪表、设备安装、钢结构建构筑物、工艺厂建构筑物等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以及完成本合同要求而必须开展的所有相关工作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要信息公开):1)投标人具有并提供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jzsc.mohurd.gov.cn/)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具有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3级(固定式压力容器球形球罐现场组焊)或者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球罐(A3)资质。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网站:https://cnse.samr.gov.cn/核实或国家其他官方网址核实。 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地方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可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信息公开):(1)2014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述业绩合同要求:1) 投标人具有至少 2个合同独立承揽的每个合同金额均为 1亿元及以上的已完工石油化工项目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的竣工验收业绩;2) 投标人还需独立承揽至少具有 5具 650m3及以上或至少具有2具 3000m3及以上已完工石油化工项目球罐安装的竣工验收业绩,可在上述第1)项业绩要求中的2个合同中体现,也可另外提供业绩合同体现。(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 2)竣工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项目名称、承包工程的内容( 5具 650m3及以上或至少具有2具 3000m3及以上已完工石油化工项目球罐安装)及竣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材料至少体现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如中交证书等)。a. 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 EPC总承包项目或综合类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单独体现本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已完工石油化工项目安装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要求。b.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成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 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竣工验收材料均算为 1个有效业绩。c. 劳务分包业绩属于无效业绩。(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4)业绩原件备查。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 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 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至 2025年01月08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13日 09时0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19日 09时00分
原澄清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10日 23时59分
变更后澄清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16日 23时59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终端详细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EPC)工程工艺厂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终端详细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EPC)工程工艺厂工程
项目概况
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位于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内,龙港区与连山区交界处,占地面积约286.45亩。迁建项目将新建1套处理能力为150×104m3/d天然气处理装置,1套处理能力为24m3/d乙二醇再生装置,1套处理能力为465.6t/d凝析油稳定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所在地
辽宁省/锦州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终端详细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EPC)工程工艺厂工程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GC-GK-8456/01
发标日期
2025年01月03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6年3月8日(根据项目进展调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包含不限于天然气分离理厂工艺厂区内除围墙、道路、挡土墙、护坡、综合地下管网、框架建筑、水池、碎石铺砌、花砖铺砌外的所有工作,包括基础承台、管廊、地面硬化、结构、储罐、管道、电气、仪表、设备安装、钢结构建构筑物、工艺厂建构筑物等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以及完成本合同要求而必须开展的所有相关工作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要信息公开):1)投标人具有并提供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jzsc.mohurd.gov.cn/)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具有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3级(固定式压力容器球形球罐现场组焊)或者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球罐(A3)资质。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网站:https://cnse.samr.gov.cn/核实或国家其他官方网址核实。 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地方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可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信息公开):(1)2014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述业绩合同要求:1) 投标人具有至少 2个合同独立承揽的每个合同金额均为 1亿元及以上的已完工石油化工项目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的竣工验收业绩;2) 投标人还需独立承揽至少具有 5具 650m3及以上或至少具有2具 3000m3及以上已完工石油化工项目球罐安装的竣工验收业绩,可在上述第1)项业绩要求中的2个合同中体现,也可另外提供业绩合同体现。(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 2)竣工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项目名称、承包工程的内容( 5具 650m3及以上或至少具有2具 3000m3及以上已完工石油化工项目球罐安装)及竣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材料至少体现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如中交证书等)。a. 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 EPC总承包项目或综合类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单独体现本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已完工石油化工项目安装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要求。b.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成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 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竣工验收材料均算为 1个有效业绩。c. 劳务分包业绩属于无效业绩。(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4)业绩原件备查。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 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 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至 2025年01月08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