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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2025-02-11 14:51:28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QZ0100G25010

招标编号:HTCL-ZB-256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24〕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超长期国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投入,招标人为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

2.3建设规模:新建及改造排水管线6737.42米,改造雨水泵站1座,改造污水泵站1座,配套建设雨水口及联络管、出户管等附属设施,最大管径为2.6米×1.0米现浇方渠。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维护、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为止。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包含本工程项目管理、勘察及设计,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策划管理、项目报批报建、勘察管理、设计管理、监理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数字化管理、风险管理、竣工验收管理、项目后评价与运营维护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收尾管理、信息管理。

2.6.2工程勘察:完成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及项目建设所需全部勘察内容,提供工程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等服务工作。

2.6.3工程设计:完成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向发改委报批初步设计文件、配合专家评审并取得初步设计的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图审查、同时配合提供下一步招标控价财政评审所需要的设计资料、施工现场技术咨询服务、竣工验收阶段相关服务等。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3,820,392.96元,其中,项目管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57,800.00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77,092.96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385,5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与其承担的责任、义务相适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仅承担项目管理相关责任、义务的除外)。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由项目管理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并具备相应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项目管理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3勘察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勘察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4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2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17时00分至2025年2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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