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地方林业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50215HW00100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地方林业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已由黑林草局函〔2024〕19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林业和草原局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兴安岭地区林草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地方林业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
2.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用于购买扑火机具装备、防火车辆、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火情预警监测系统。
2.4交货期:自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交货(注:上述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运输、安装、验收、运输损耗、技术档案资料、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7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扑火机具装备546.075万元;
第二标段:防火车辆953.6万元;
第三标段: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260.08万元;
第四标段:火情预警监测系统887.7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11月-2025年0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
3.3信誉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审查以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无需提供截图)。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无需提供截图)。
3.3.3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如参加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如有兼投中标原则按照标段顺序选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2月12日09 时00分至2025年0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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