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中心机房2025至2026年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委托,对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中心机房2025至2026年维保服务项目进行邀请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工作。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中心机房2025至2026年维保服务项目。
2.2磋商内容及范围:本项目的具体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
2.3实施周期:按采购人要求实施。
2.4磋商最高限价:15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后的案例,应说明具体应用场景,并提供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以备查,其中敏感信息可脱敏处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需附证明资料或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磋商。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
3.4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2021年1月1日以来,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出具承诺书,承诺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在以往与其他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任何欺骗、欺诈的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查询网页,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 月18日09时00分至2025年2月24日17时30分。
4.2 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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