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黑龙江省公安厅强制管治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50255HW0007001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安厅强制管治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电解质分析仪一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一台、全自动尿液分析仪一台,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到货安装及调试,质保期二年。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公安厅强制管治所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需按《医疗器械目录分类》规定,根据采购文件中采购物品具体参数,一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除外)及信息表。二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除外),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三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除外),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2)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包组) 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2月19日 至 2025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