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中学新建多功能楼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容城中学新建多功能楼项目已由容城县改革发展局以容城县改革发展局关于容城中学新建多功能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容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容城中学
(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 5638.02平方米,新建南北2栋多功能楼,总建筑面积 8397.4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8343.2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 54.21平方米)。其中,北楼总建筑面积 2444.4平方米,2层,包括多功能运动馆(含舞蹈教室)、阶梯教室、医务室;南楼总建筑面积5953.0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898.8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4.21 平方米),3层,包括食堂、图书室、阅览室及其他功能用房。同时配建给排水、供电、供热等附属工程。
(3)设计范围:建筑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室外景观设计等地块红线内全部相关的设计内容。
(4)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设计(含报规材料)、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成果文件。
(5)本项目总投资概算:6776.45 万元
(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方案设计(含报规材料)、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其相关服务。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业绩最低要求: / 。
(3)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备高级(含)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 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 ......。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 ”在“投诉与答复 ”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8)其他要求:无。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3月17日09 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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