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医院外送样本检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D2025-ZB-0249/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人民医院外送样本检验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CZD2025-ZB-0249/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宝鸡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外送样本检验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宝鸡市人民医院外送样本检验服务项目(第一标段);002 宝鸡市人民医院外送样本检验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宝鸡市人民医院外送样本检验服务项目(第一标段);002 宝鸡市人民医院外送样本检验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001 宝鸡市人民医院外送样本检验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含“医学检验”)和符合《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筛查技术管理规范》要求;
3.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4投标人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书面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宝鸡市人民医院外送样本检验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含“医学检验”);
3.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4投标人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书面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7日17时00分00秒---2025年03月12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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