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高新蔬菜种籽研发及繁育基地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15220020250307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浩特市高新蔬菜种籽研发及繁育基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人民政府,由乌发改审发[2024]114号及乌发改审发〔2025〕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运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高新蔬菜种籽研发及繁育基地项目;
2.2建设地址: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高根营子嘎查;
2.3招标规模:在高根营子嘎查建设外保温大型拱棚52992平方米,拱形冷棚21010平方米,道路、给排水、绿化、配电、大门等其他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施工及运营。
2.5项目投资金额:3000万元;
2.6计划工期:2025年4月5日至2025年6月30日;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需在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需附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 > ;查询时间为公告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
3.4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投标文件须附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
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CA锁。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9日至2025年3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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