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二村、红荔村职工住房加装电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莲花二村、红荔村职工住房加装电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采购人为深圳四川大厦企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编号:TC259Q05A
2.2 项目名称:莲花二村、红荔村职工住房加装电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
2.3 项目概况:二台电梯的采购及安装。
2.4 项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二村小区14栋3单元及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红荔村小区2栋3单元。
2.5 服务内容:包括电梯、钢结构井道和钢结构连廊的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土建整改、安装、调试、验收、及三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详见比选文件及服务需求书)。
2.6 服务期限:施工工期8个月,政府报备时间以实际批准为准。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供货、安装、调试。
2.7 服务要求:详见比选文件及服务需求书。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 预算金额:166万元(含两台电梯,单价80万元/台,暂列金额:6万元)
2.10最高限价:166万元(含两台电梯,单价80万元/台,暂列金额:6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3.2 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
3.3 申请人或拟委任的安装机构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其中 (1)已更换新版许可证的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不限定参数的,需提供电梯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2)若供应商未更换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要求执行。
3.4 申请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其中 (1)已更换新版许可证的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2)若供应商未更换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要求执。
3.5 每一个电梯品牌只允许一个单位进行比选(比选人只接受先报名的品牌代表单位)。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3月1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3月14日18时00分00秒。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