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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二村、红荔村职工住房加装电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2 14:46:24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莲花二村、红荔村职工住房加装电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莲花二村、红荔村职工住房加装电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采购人为深圳四川大厦企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编号:TC259Q05A

2.2 项目名称:莲花二村、红荔村职工住房加装电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

    2.3 项目概况:二台电梯的采购及安装。

    2.4 项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二村小区14栋3单元及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红荔村小区2栋3单元。

2.5 服务内容:包括电梯、钢结构井道和钢结构连廊的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土建整改、安装、调试、验收、及三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详见比选文件及服务需求书)。

2.6 服务期限:施工工期8个月,政府报备时间以实际批准为准。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供货、安装、调试。  

2.7 服务要求:详见比选文件及服务需求书。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 预算金额:166万元(含两台电梯,单价80万元/台,暂列金额:6万元)

2.10最高限价:166万元(含两台电梯,单价80万元/台,暂列金额:6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3.2 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

3.3 申请人或拟委任的安装机构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其中 (1)已更换新版许可证的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不限定参数的,需提供电梯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2)若供应商未更换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要求执行。

3.4 申请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其中 (1)已更换新版许可证的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2)若供应商未更换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要求执。

3.5 每一个电梯品牌只允许一个单位进行比选(比选人只接受先报名的品牌代表单位)。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3月1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3月14日18时00分00秒。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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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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