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引入公估公司进行理赔调查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615-254401022017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采购条件
本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引入公估公司进行理赔调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引入公估公司进行理赔调查服务,无资格预审。
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001) 引入公估公司进行理赔调查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引入公估公司进行理赔调查服务)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
3. 供应商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4.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查询日期需在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供应商成立日期至响应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 供应商具备保险/经纪业务经营许可证、公估公司机构备案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供应商须提供公估人员执业资质、公估股东风险测评报告,须提供证书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 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成功业绩,须提供2022年至今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供应商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磋商项目磋商(如有则各相关磋商均无效);供应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3月18日8时30分到2025年3月24日16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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