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扎赉特旗2025年诺勒、查干木仁项目区侵蚀沟治理项目(一、二标段)经由兴政数批【2025】27号批准,项目法人已经成立,单位为扎赉特旗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扎赉特旗2025年诺勒、查干木仁项目区侵蚀沟治理项目(一、二标段)
2.建设地点:兴安盟扎赉特旗胡尔勒镇和阿拉达尔吐苏木。
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一标段:本标段治理侵蚀沟19条,涉及侵蚀沟沟道编号:1号—19号。(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本标段治理侵蚀沟59条,涉及侵蚀沟沟道编号:20号-78号。(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本次招标控制价:项目批复总投资为 2925 万元,一标段:1196.4032万元,二标段:1484.8435万元。
5.施工计划工期:25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4 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7.招标范围:扎赉特旗2025年诺勒、查干木仁项目区侵蚀沟治理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施工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的,视为二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
3.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查询包括企业、企业法人具体步骤:裁判文书网主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裁判日期:截止日期应为投标截止前内任意一天,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投标,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已获得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二标段的候选人推荐资格;二标段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8.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年)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
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其他要求: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投标,一经发现,即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存入招标人帐户。如一经发现中标单位进场人员与中标人员不符、有借资质挂靠嫌疑的,经查实,即取消中标资格,其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存入招标人帐户。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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