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江苏省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工程项目已由项目核准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国信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江苏国信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两期建设,一期为江苏省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工程项目,二期为江苏国信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同时投产运营。公司位于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西太阳沙人工岛,共规划建设4座20×104m³LNG储罐和配套工艺设备,以及配套辅助及公用工程设施。工程正处于建设期,建成后,接收站总罐容为80×104m³,接卸能力为600×104t/a,槽车装车能力为80×104t/a,最大气化外输能力为6000×104m³/d。
2. 招标范围:LED显示屏以及拼接控制器等附属设备和软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设计、生产制造、检验和试验、出厂验收、供货、包装、运输至工地指定地点、装卸、安装、调试、资料数字化交付、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内容。以上内容的所有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运输费、各种税金、保险费、验收费、配套服务等全部内容。
3. 交货期:2025年5月30日具备交货安装条件。
三、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2.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类似调度或控制中心LED大屏系统(室内LED屏幕面积50平方米及以上)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6.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6日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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